根據教育部《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以及上海市和上海師範大學關于複試工作的要求,結合我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特制訂本實施細則。
一、加強組織領導
1. 按照學校要求,學院成立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由書記院長任組長,分管研究生的副院長和分管紀檢工作的副書記擔任副組長,全面負責整個學院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并主動接受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的指導和學校紀檢監察的監督。
2. 學院遴選責任心強、學術水平高、作風過硬的教師和工作人員組成複試小組,同時嚴肅招生紀律、加強培訓,保證複試錄取工作公平公正。
二、調劑招生計劃
1. 招生專業:土木工程
2. 招生類别:全日制學術型碩士研究生
3. 調劑名額:25
4. 差額比例:不低于1:1.2
三、調劑要求
1. 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 初試成績符合2024年國家A類考生初試分數線。
3.第一志願專業與調入專業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範圍内。
4. 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
5. 根據考生初試情況擇優給予複試資格。
6. 具備複試資格的考生需按時、按要求參加複試,對未按時參加複試的考生将取消其複試資格。
7. 上級部門及我校有關研究生調劑的其它要求(http://yjsc.shnu.edu.cn/)。
四、複試形式與内容
1. 複試形式
調劑專業學生采用遠程網絡複試形式,具體複試時間和地點,請以研招網發送的複試通知為準。
2. 複試内容
複試成績滿分100分,采用“随機抽題”結合“現場提問”的方式進行考核,複試全程錄音錄像,複試内容由以下三部分組成:
⑴外語能力測試,主要考核英語口語和專業英語翻譯。
⑵專業水平測試,主要考核專業綜合知識,其中随機抽題的出題範圍參見招生簡章中的複試科目。
⑶綜合素質測試,主要考核思想政治素質和品質;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和創新意識;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人文素養;舉止、表達和禮儀等方面。
五、調劑時間及流程
我校調劑生的複試工作預計在4月8日開始,在4月23日前完成。
調劑程序:
1. 所有調劑考生都必須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yz.chsi.com.cn)”上提交調劑志願,并準确填寫信息。請有意調劑我校的考生關注該網站調劑信息,網上調劑平台開通後,請在規定時間内提交調劑志願。
2. 調劑考生接到複試通知後,務必在5小時内通過電子郵件将資格審核材料以電子文檔的形式發送至複試聯系人電子郵箱。郵件标題為:準考證号-姓名-資格審核。所有文件均以原文件附件形式添加,請勿打包。審核通過後,聯系老師将以電子郵件或電話的形式進行回複,請考生及時查看郵件并保持電話暢通。
具體審核文件及對應要求如下:
⑴有效居民身份證件(若遺失,請提供派出所出具的證明)【正反面拍照,文件名分别為“身份證(正)”、“身份證(反)”】;
⑵準考證(可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下載)【PDF或照片,此文件名為“準考證”】;
⑶《誠信複試承諾書》(見附件)下載後手寫簽名【拍照,此文件名為“承諾書”】,原件在複試時收取;
⑷學籍學曆證明【PDF或照片,此文件名為“學籍學曆證明”;若為同等學力考生,則文件名為“學籍學曆證明+同等學力”】。
不同類型考生的學曆證明如下:
①應屆畢業生提供經學信網申請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②已畢業者提供經學信網申請的《教育部學曆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曆認證報告》;
③境外學曆者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曆學位認證書》;
④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需提供相關成績證明;
⑸其他證明材料【PDF或照片,文件名為“其他證明材料—證書名稱”】
3. 複試結束後,對複試合格的調劑考生,我校将在教育部調劑系統平台設置待錄取狀态,并通知考生網上确認。考生須在限定時間内做出明确答複,否則學校可取消待錄取資格。
六、錄取原則
依據2024年本專業招生指标數按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總成績為初試成績和複試成績加權之和:
綜合成績=初試成績÷初試滿分×100×70%+複試成績×30%
其中:
複試成績不足60分者不予錄取。
2. 綜合成績相同時,按初試總分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錄取。
3. 經考生确認的報考信息在拟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不符合報考資格者不予錄取。
4. 拟錄取名單由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後報校研究生院進行政策審核,審核通過後進行公示。
5. 新生報到後,學院會對考生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專業素質、健康狀況等全面複查,發現有不符合标準者将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七、違規處理
1. 研究生招生考試是國家教育考試,複試工作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考生要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誠信守規參加複試。考生在複試前要認真學習《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複試考場規則》等規定,在複試過程中需要遵守相關考試規定,在考前必須簽訂《誠信複試承諾書》(見附件)。對在複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規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
2. 入學後3個月内,學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新生進行全面複查,發現有不符合标準者将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八、聯系方式
聯系人:邵老師
郵 箱:wsy@shnu.edu.cn
未盡事宜,參見學校相關複試規定(http://yjsc.shnu.edu.cn/main.htm)。
本辦法的解釋權歸伟德betvlctor体育官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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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3日